中新网北京1月31日电 据国家京剧院消息,1月30日,浓浓的年味还未散尽,国家京剧院一团团长、一级演员李胜素,一级演员江其虎等,携经典大戏《龙凤呈祥》演播参加曼谷中国文化中心欢乐春节系列活动之一——“京剧《龙凤呈祥》演播·中泰戏曲对话”活动。剧院艺术家与泰国观众“云端”相见,京剧《龙凤呈祥》以线上演播的形式,与泰国优泰剧展开对话,共庆喜庆祥和的传统佳节。中国驻泰国大使馆临时代办杨欣专门以视频形式致辞,泰国文化部副常秘玉提佳女士出席活动并代表泰国文化部致辞,曼谷中国文化中心兼驻曼谷旅游办主任阙小华、曼谷中国文化中心副主任赵歆等近200位各界人士现场参与了活动。
中国驻泰国大使馆临时代办杨欣致辞首先,杨欣代办通过视频形式对此次活动致以贺词。杨欣代办表示,京剧艺术蕴涵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理念与智慧,此次活动搭建起“以戏为桥、以戏会友”的平台,让更多戏曲爱好者感受中泰传统戏曲魅力,深入了解文化交流在中泰关系中的重要作用,鼓励更多有识之士携起手来,共同推动文化传播事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蓬勃发展,为中泰命运共同体建设贡献人文力量。
曼谷中国文化中心主任阙小华(左)向泰国文化部副常秘玉提佳(右)赠送欢乐春节兔年吉祥物泰国文化部副常秘玉提佳高度评价中国京剧在文化传播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称其是密切和深化中泰文化交流的重要桥梁。曼谷中国文化中心主任阙小华表示,京剧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经典,优泰剧是中国戏曲文化在海外的优秀传承和发展,两种戏曲交融互鉴,让优秀戏曲艺术得到更深远的传承和更广泛的弘扬。
国家京剧院艺术家与泰国观众互动活动中,李胜素、江其虎两位艺术家向泰国观众致以新春的问候,介绍了自己在剧中扮演的角色,回顾以往与泰国进行文化交流的经历,并表达了对未来两国文化交流的美好期待。江其虎老师深入浅出地介绍了《龙凤呈祥》的精彩看点和创排过程,表示这部戏将《三国演义》中孙刘两家一场针锋相对的明争暗斗用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办喜事的过程表现出来,充满喜剧色彩的剧情和行当齐全的阵容,让这部戏成为中国人逢年过节必看的吉祥大戏。接下来,展示了《龙凤呈祥》的精彩片段,剧院优秀青年演员刘垒、朱虹教授泰国的京剧爱好者不同行当的念白和唱段,观众踊跃报名,纷纷尝试学习,现场气氛在李胜素、江其虎老师对学员的点评和与观众的互动中推向高潮。
观众们纷纷表示,活动内容丰富多彩,京剧名家的精彩讲解和点评,青年演员的示范表演以及与观众的互动,使大家真切地感受到了京剧之美和中国传统艺术的魅力。
活动下半场,优泰剧创始人庄美隆向观众介绍了优泰剧在泰国的发展,泰中戏剧艺术学会进行表演并与观众互动,现场观众无不为两种戏曲文化的互通交融所打动。
中泰嘉宾在线合影在文化和旅游部产业发展司、中国对外文化交流协会的指导和支持下,自2021年以来,国家京剧院携手中国移动咪咕公司,连续三年打造国粹经典《龙凤呈祥》演播盛会,以5G+4K超高清技术,将经典名剧送入“云端”,为众多热爱京剧的观众献上这出融合了科技元素的传统剧目。如果说2021年是《龙凤呈祥》演播实践之年,打造了5G时代云演播行业新标杆;2022年《龙凤呈祥》二度“上云”是在理论建构的基础上探寻演播的无限可能;2023年则是《龙凤呈祥》演播走向世界、全面开花之年。在海外融媒传播的有力基础上,《龙凤呈祥》主创团队首次与海外观众连线互动,多视角、零距离的呈现,让海外戏迷们获得了前所未有的观看体验。国家京剧院携手中国移动咪咕公司,将《龙凤呈祥》打造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演播品牌,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海外传播做出贡献。
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一审宣判****** 中新网2月3日电 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消息,2023年2月3日,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在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并当庭宣判。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经审理查明,2020年12月,被告徐某在未向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从被告刘某处购买黑鱼、鲶鱼用于放生。2020年12月15日上午,徐某在钱资湖准备放生,遇有工作人员阻止,现场同时也有群众阻止并报警,徐某等人遂前往长荡湖温洛港桥附近,放生由刘某运至现场的鲶鱼25000斤,后大量鲶鱼死亡。12月20日,常州市金坛区、溧阳市长荡湖渔政监督大队开始组织人员打捞,截止2021年2月9日,共计打捞10天,累计打捞出死亡鲶鱼20208斤。 经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鉴定,投放的鲶鱼为革胡子鲶,系外来物种。华南师范大学专家意见认为,案涉放生行为对长荡湖渔业资源造成的直接损害补偿(赔偿)费不少于7427.6元至44565.5元,对长荡湖生态环境造成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的服务功能损失5000元至6000元。另,专家评估费用为18000元。 庭审过程中,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刘昌景博士作为专家辅助人出庭说明外来物种及外来物种入侵的概念、并对放生外来物种的危害、禁止肆意放生外来物种进行了充分阐述。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认为,徐某、刘某在未向当地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自行向长荡湖投放大量外来物种的行为违反国家规定,导致了该水域环境要素和生物要素的不利改变,造成了生态损害,应当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责任并在服务功能损失范围内适用惩罚性赔偿。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徐某、刘某对其非法投放外来物种革胡子鲶所造成的生态资源损失30000元、服务功能损失5000元、专家评估费18000元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连带承担惩罚性赔偿5000元;并将上述赔偿款项在科学论证后拟定方案用于长荡湖生态环境修复和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 外来物种入侵是威胁国家生物多样性、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的重大安全问题,已经上升至国家安全战略的高度。缺乏科学指导和法律监管的盲目放生会对本地的生态系统造成损害,并对生物安全带来巨大风险,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案是因非法投放外来物种引发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南京环境资源法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审理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充分体现了落实生物多样性国家保护战略和维护国家生物安全的司法担当,并探索将惩罚性赔偿资金用于生物安全风险防范事项,向社会公众普及外来物种入侵危害,引导公众树立生物安全理念,自觉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科学合法地开展放流活动。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